唯一来源采购

唯一来源采购是正常采购程序的例外,只有当所需的物品或服务可从单一供应商处获得时才允许. 如果有一个以上的潜在投标人或要约人购买某一特定专有物品,则对该物品的要求不构成唯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可能需要单一来源采购的情况有:

  • 设备、附件或替换部件的兼容性是主要考虑因素.
  • 当一个单一的供应商项目需要试用或测试.
  • 在哪里采购独家供应商的产品是为了转售.
  • 购买的服务是否属于公用事业服务.

当要求单一来源采购时, 必须记录唯一来源情况存在的事实. 唯一来源证明表必须与采购申请单一起提交给采购部门. 来自mfr的书面文件./供应商必须确认唯一来源情况的有效性. 采购总监是决定所要求的唯一采购来源是否为唯一采购来源的最终权力机构, 事实上, 唯一的来源. 唯一来源的采购受到立法审计员的密切审查,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才有理由购买. 如有合理怀疑,将进行竞争.